民國97年4月22日

【公告2008年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事項】

公告事項:
一、此項考試重要時程及資訊:
(一)報考資格: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均得報考:
1、取得學士學位者: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或在我國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
2、具華語教學經驗者: 於外國政府權責機關或外國專業團體認可之各級學校或僑務委員會立案或備查之僑校從事對外華語教學,教學年資於報名截止日前滿3年,且教學時數達200小時以上,取得任教服務證明,並經我駐外館處辦理文書驗證者。

(二)報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1、國內報考:
(1)取得學士學位者: 一律採網路填寫報名表後,以掛號郵寄報名,不受理現場報名。請於97年5月30日前將報名應繳交書件以掛號郵寄「106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 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
(2) 具華語教學經驗者: 請於97年5月20日起至5月30日止將報名應繳交書件,親送或掛號郵寄就近駐外館處辦理報名。
2、國外(泰國)報考: 請於2008年5月20日起至5月30日止將報名應繳書件,親送或掛號郵寄泰國中華國際學校辦理報名。

(三)考試日期
1、國內筆試及口試試場於97年6月25日(星期六)、口試訂於97年7月27日(星期日)。
2、國外: 筆試、口試均訂於2008年7月26日(星期六)。

(四)考試地點
1、國內筆試及口試試場於97年6月25日起公告於本部國際文教處網站「華語教學專區」,並分別列印於考生准考證上。
2、國外(泰國)筆試、口試地點: 中華國際學校。

二、考試簡章等相關訊息已刊於本部國際文教處網「華語教學專區」。

 
 
 
駐奧克蘭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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