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歡迎海外僑胞回國參加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慶典活動】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慶典活動摘要說明如次:
一、 「僑務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將自本年10月5日起至10月10日止,在僑委會1樓大廳集中辦公(地址:台北市徐州路5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並於10月5日起至8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及10月9日上午7時至下午10時辦理報到手續。
二、 僑團(胞)來回程旅費,在台活動期間之膳宿、醫療及其它一切費用,均按往例自理。
三、 僑委會今年十月慶典僑胞參訪活動係採補助僑胞國內旅遊經費每人最高補助額新台幣3,200元為上限方式辦理,惟僅限於9月21日(含)以後入境者,始給予補助。此規定與往年不同,尤請注意。
四、 組團人數每團以15人至40人為度,凡參加僑團之僑胞,以集體回國為原則,同一僑團接送機均以1次為限,接機時間為10月5日至10月9日止,送機時間為10月11日至10月15日止,不在上述時間內者,本會恕不提供接送機服務(15人以下不接機)。
五、 為維護僑胞個人權益,務請於啟程回國參加十月慶典前,在僑居地先行辦妥旅遊平安保險,10月9日至10日間參加四海同心聯歡大會及國慶大會活動者,由本會另加保旅遊平安保險。
六、 詳細情形請上本會網站查詢(網址:www.ocac.gov.tw)。
七、檢附活動須知一份供參。
下載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慶典活動須知
|